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要求公告
尊敬的各位客户:
根据中国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要求,现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方式:接受邮寄和跟函两种函证方式。
二、受理网点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详见下表(需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):
网点名称 | 地址 | 联系电话 |
总行营业部 |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一层东侧 | 0755-21679999 |
龙岗支行 |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西侧尚峰花园4栋B座01层集中商业111A号 | 0755-84659459 |
大新支行 |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大新时代大厦一楼6号、7号商铺 | 0755-26921750 |
西丽支行 | 深圳市南山区石鼓路万科云城三期B区4栋059号-062号商铺 | 0755-86699620 |
沙井支行 |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中心路与蚝乡路交汇处 | 0755-29091720 |
三、跟函所需资料: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