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银行询证函回函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提升我行函证工作质量和客户服务体验,根据《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要求,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自2022年10月1日起由总行营业部统一办理,各营业网点不再受理。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集中处理时间
自2022年10月1日起,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由我行总行营业部统一办理,各营业网点不再受理询征函回函业务,但继续提供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业务咨询服务。
二、函证受理方式
1、邮寄方式
2、跟函方式
跟函所需资料: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。
三、函证收费标准
银行询证函手续费按照《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人民币业务服务收费标准》执行。
业务咨询或对回函内容存疑的,可致电0755-21679983垂询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8月29日